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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处 难处 好处 徐文秀 回乡时曾问邻里一位百岁老人,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人与人究竟如何相处?老人平静而淡定地说,其实最管用最简单的态度就是多看人长处、多帮人难处、多想人好处。静静想一想,这不失为人生之真谛,也不失为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相安之术。 多看人长处,既是一种角度,更是一种态度。《列子•说符》中有一个故事,讲的是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以为是邻居家的儿子偷走了,于是,处处注意那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觉得那个人无论是走路的样子,还是脸色,抑或是说话的样子,都像是偷斧的人。后来,他找到了斧子,又遇到邻居的儿子,再留心看,觉得他走路的样子、脸色、说话都不像是偷斧的人。现实中,有的人或先入为主看人,或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或干脆门缝里看人,等等,结果不是把人看歪了,就是把人看扁了,或者把人看坏了。延安时期,陈云同志在担任中组部部长时,曾一再告诫,要树立一个观念,要看干部的长处,你要光看他的短处,没有一个可用之人了,必须发现他的长处,这样我们才能使用每个人的长处。全面而不是片面、动态而不是僵化、具体而不是抽象、发展而不是静止地看待他人,就能看到一个生动鲜活的人、一个丰富多彩的人和一个可用有益的人。 多帮人难处,既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情怀。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与人之间就应当互相帮助、携手前行。所谓“跌倒的老人扶不扶”“陌生人的求助帮不帮”,说到底都是一些“伪命题”。现实中就曾发生过让人唏嘘和感慨的故事。某人路过河边,见一小孩落水没有立即下水救援,当他回家没有找到儿子后,方才返回出事河道,发现溺水的正是自己的儿子,再将儿子从水中救起,为时已晚,小孩已溺水身亡。从根本上说,帮人就是帮己,我为人人就是人人为我。今天我帮人,等于明天人帮我。一个好汉三个帮,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人有各种各样的难处、有各式各类的苦痛,特别是,我国还有很多生活在山高水冷、地僻天远的贫困人口,不少人都眼巴巴渴望着得到帮助。常怀惦记之心,常抱揪心之情,尽己所能,帮人所难,解人燃眉之急,助人成功之臂,可以说是积德行善,更是提升做人的境界。 多想人好处,既是一种修为,更是一种修养。一个人的成长进步是个人努力和贵人相助、高人指点、友人帮衬、家人支持的共同结果。然而,现在有的人取得了一些成功,满脑子想到的都是自己的不容易,一开口就是自己多么努力、多么艰辛,充其量再夸上几句自己的家人,他们看不到也想不起组织和他人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和好处,有的甚至还会反过来念念不忘谁谁谁刁难、排挤、打压过自己,耿耿于怀某某某妒忌、诬陷、诽谤过自己,等等。于是总是愤愤不平,委屈难消。知恩、感恩、报恩,是一种修养,是做人的美德和本色,对于那些在危难时、关键处、重要事帮助过自己的人,不可、不该更不能忘却。心存感恩不能只是说得好听、唱得动听,而是要体现在行动上,这样做了,实际上既心安、又理得,还为自己加分。 多看人长处、多帮人难处、多想人好处,则多一种祥和、多一份快乐、多一片天地,健康良性的“朋友圈”则会越扩越大,人生的道路就会越走越宽广。 布鞋情结 ①一生太长,没有谁会记住生活中的所有小细节;一生太短,谁也不能保证什么可以在生命里不离不弃。唯有一种情结,不受似水流年的羁绊,穿过光阴的缝隙,在回眸的斑斓光影里,那份美好、那份温暖,常常在不经意间,就被连根拔起。布鞋,就是一直萦绕在我心中的一种情结。 ②前几天,当我经过我家附近那条街,发现新开了一家“老北京布鞋”店时,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望着古色古香的招牌,那一刹那,内心波涛翻滚,那些与布鞋有关的旧时光就这么被轻易地唤出来了。 ③在我记忆中,布鞋是伴随着童年一起成长的,只是后来不知不觉就走丢了。小时候,印象中的奶奶与母亲一有空就会坐在宽敞的屋檐下,每人身边一个针线篼,时而穿针引线,时而漫不经心地闲聊几句。很多时候,隔壁的周姨李姨也会来一起凑热闹,一边纳着鞋底一边用手缝针往头顶上习惯性地摩擦两下,再拉开嗓门闲侃几句,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切磋手艺,互相欣赏。在农村里,一个女人勤劳不勤劳,只要看看家里人脚上穿的鞋就知道了。 ④那时候,女孩嫁人前是要做很多鞋的,包括婆家的所有亲戚与娘家的所有亲戚。我姨妈家的几个姐姐在结婚前,都被母亲接来家里住上一段时间,主要任务就是做鞋、以及绣那些布满了五颜六色花朵图案的鞋垫。每次只要母亲叫我做事,我就会发脾气,故意甩响东西或者大声反抗,这时候,姐姐自然就会过来帮忙,我便溜之大吉,如今想来,真是太聪明了。 ⑤还记得一个寒冷的冬天,当我穿上母亲做的新棉鞋上学时,经过邻村一个阿婆家门口,她正在院里晒太阳,看到我脚上的鞋好生羡慕,一双黑得发亮的灯芯绒棉鞋,一连问我好几遍,是不是好暖和啊。我心里既高兴又不安,因为她脚上的单鞋都快磨破外层了,回去把这事告诉了母亲,母亲立刻对我说:“明天你先穿旧的吧,把这双鞋送给阿婆穿,她没人为她做。”第二天,当阿婆的小脚穿上我的棉鞋时,她满是皱纹的脸庞顿时乐开了花。许多陈年旧事早已模糊不清了,阿婆也早已做古,一些记忆却如黑白电影在脑海里不经意循环回放。 ⑥手工做的布鞋虽然实惠、舒适、轻巧,但是每当下大雨时,就很不方便。在我上一年级时,父亲就为我买了黑色雨靴,当我看着老师和光着脚丫手里提着布鞋的同学都围过来观看时,才发现全班只有我一个人有靴子,老师还开玩笑地对我说:穿了这么好的鞋,一定要考一百分啊。大概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开始对布鞋有所挑剔了,加上街上又开始流行一种白帆布鞋,同时还有一种塑料底布鞋,看起来比做的布鞋要精巧,鞋口还有绣花,所以越来越觉得布鞋有些土气,母亲做的鞋也只是偶尔换换脚才穿,尽管家里做好的布鞋装了几口箱子,而我总是常常穿了一两次就扔一边去了,等母亲发现时,脚已经又长了一截。直到多年后,我望着母亲那双粗糙的手以及针脚渐稀的布鞋,如饮醍醐,幡然醒悟。 ⑦北街有一位身价过亿的老总,每天穿着普通夹克衫,一双黑色布鞋,骑着那种老式28寸黑色自行车上下班,穿行在繁华热闹的街道,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众说纷纭。其实,这何尝不是一道朴素的风景呢!我想,在他的心里,一定有着根深蒂固的怀旧情结吧!挥之不去,又无法追寻。不管流年远逝,时光破碎,沉沦在自己眷恋的情怀中,是谁也体会不到的一片冰心在玉壶。 ⑧如今在故乡荒芜的地边再也见不到做鞋的苎麻了,而母亲的眼睛也渐渐老花,不再做鞋了。但现在我的鞋柜里,却摆了几双精巧的老北京布鞋,当我工作累了回家时,它总是静静地陪伴我,与我一起感悟流金岁月的时代文化;在我的心里,也一直珍藏着一双布鞋,它柔软、结实、耐磨,行走在我心上。 龙眼与伞 迟子建 ①大兴安岭的春雪,比冬天的雪要姿容灿烂。雪花仿佛沾染了春意,朵大,疏朗。它们洋洋洒洒地飞舞在天地间,犹如畅饮了琼浆,轻盈,娇媚。 ②我是喜欢看春雪的,这种雪下得时间不会长,也就两三个小时。站在窗前,等于是看老天上演的一部宽银幕的黑白电影。山、树、房屋和行走的人,在雪花中闪闪烁烁,气象苍茫而温暖,令人回味。 ③去年,我在故乡写作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四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正写得如醉如痴,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她说,我就在你楼下,下雪了,我来给你送伞,今天早点回家吃饭吧。 ④没有比写到亢奋处遭受打扰更让人不快的了。我懊恼地对妈妈说:“雪有什么可怕的,我用不着伞,你回去吧,我再写一会儿。”妈妈说:“我看雪中还夹着雨,怕把你淋湿,你就下来吧!”我终于忍耐不住了,冲妈妈无理地说:“你也是,来之前怎么不打个电话,问问我需不需要伞?我不要伞,你回去吧!” ⑤我挂断了电话。听筒里的声音消逝的一瞬,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我跑到阳台,看见飞雪中的母亲撑着一把天蓝色的伞,微弓着背,缓缓地朝回走。她的腋下夹着一把绿伞,那是为我准备的啊。我想喊住她,但羞愧使我张不开口,只是默默地看着她渐行渐远。 ⑥也许是太沉浸在小说中了,我竟然对春雪的降临毫无知觉。从地上的积雪看得出来,它来了有一两个小时了。确如妈妈所言,雪中夹杂着丝丝细雨,好像残冬流下的几行清泪。做母亲的,怕的就是这样的泪痕会淋湿她的女儿啊!而我却粗暴地践踏了这份慈爱! ⑦从阳台回到书房后,我将电脑关闭,站在南窗前。窗外是连绵的山峦,雪花使远山隐遁了踪迹,近处的山也都模模糊糊,如海市蜃楼。山下没有行人,更看不到鸟儿的踪影。这个现实的世界因为一场春雪的造访,而有了虚构的意味。看来老天也在挥洒笔墨,书写事态人情。我想它今天捕捉到的最辛酸的一笔,就是母亲夹着伞离去的情景。 ⑧雪停了。黄昏了。我锁上门,下楼,回妈妈那里。做了错事的孩子最怕回家,我也一样。朝妈妈家走去的时候,我觉得心慌气短。妈妈分明哭过,她的眼睛红肿着。我向她道歉,说我错了,请她不要伤心了,她背过身去,又抹眼泪了。我知道自己深深伤害了她。我虽然四十多岁了,在她面前,却依然是个任性的孩子。 ⑨母亲看我真的是一副悔过的表情,便在晚餐桌上,用一句数落原谅了我。她说:“以后你再写东西时,我可不去惹你!” ⑩《额尔古纳河右岸》初稿完成后,我来到了青岛,做长篇的修改。那正是春光融融的五月天。有一天午后,青岛海洋大学文学院的刘世文老师来看我,我们坐在一起聊天。她对我说,她这一生,最大的伤痛就是儿子的离世。刘老师的爱人从事科考工作,常年在南极,而刘老师工作在青岛。他们工作忙,所以孩子自幼就跟着爷爷奶奶,在沈阳生活。十几年前,她的孩子从沈阳的一个游乐园的高空意外坠下身亡。事故发生后,沈阳的亲属给刘老师打电话,说她的孩子生病了,想妈妈,让她回去一趟。刘老师说,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儿子可能已经不在了,否则,家人不会这么急着让她回去。刘老师说她坐上开往沈阳的火车后,脑子里全都是儿子的影子,他的笑脸,他说话的声音,他喊“妈妈”时的样子。她黯然神伤的样子引起了别人的同情,有个南方籍旅客抓了几颗龙眼给她。刘老师说,那个年代,龙眼在北方是稀罕的水果,她没吃过,她想儿子一定也没吃过。她没舍得吃一颗龙眼,而是一路把它们攥在掌心,想着带给儿子…… ⑩那个时刻,我的眼前蓦然闪现出春雪中妈妈为我送伞的情景。母爱就像伞,把阴晦留给自己,而把晴朗留给儿女。母爱也像那一颗颗龙眼,不管表皮多么干涩,内里总是深藏着甘甜的汁液。 路是月的痕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那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着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的归来? 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惟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吃草,自己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习。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唯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慕,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父亲答应了。哽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总想为你唱支歌]] 落雪有声 ①拉开窗帘,外面竟是漫天漫地飞舞的雪花。一只鸟雀落在前方的屋松上,孤零零地鸣叫着,不知它为何没有飞去南方,却在寒风之中四处寻找着可以落脚在地方。道路两侧高低参差的树上,全都披戴上了一层白。雪是轻盈的,下了一夜,也没有把我从梦中惊醒,但她并非无声无息,此时,她轻轻拍打着紧闭的玻璃窗,在瞬间化为品莹的水滴,像缀在脸频的一颗颗眼泪。 ②以前有过这样的大雪,在我十ニ岁的时候。那是一个除夕的傍晚,大地被雪覆盖着,凝重得不能动弹,我和弟弟怀着渺茫的希望在门口等待。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跨着大步向我们走来, 伴随着“咯吱咯吱”踩雪的声音,是父亲!外出一年无音讯的他,终于回家过年了。我们跳了起来,飞奔出去。弟弟扑进了他的怀里,而我不知何故,压抑着激动的心情,只拉了拉他的衣襟。 ③回到家中才发现,父亲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西装。母亲嗔怪说,怎么穿这么少?父亲笑着说, 穿西装打领带,师一点,孩子们看了高兴。是的,父亲是最爱穿西装的,我结婚时,他穿着一身穿西装,特别年轻神气,很多人不敢相信他竟是我的父亲。那个雪夜,他与母亲嘀嘀咕咕聊了一夜, 把积攒了一年的话倾倒而出。而我打开了台灯,读着川端康成的《雪国》。那凄美悲凉哀婉的故事, 被父母忽起忽落漫暖的低语声绕着,就像一曲淡淡惆怅的竹笛,以厚重路实的鼓声为背景。 到了半夜,我走到阳台推开窗,只见雪停了,明亮的月光下,一个银装素裏的美丽天堂灼灼生辉。 ④以后的每一年,还会有这样的大雪,但是那个美好的夜晚却再也无法重回。在父亲突然离去以前,死亡是唯美的是抽象的,是隔着云雾观看的一道风景。而父亲的离去剥离了厚重踏实的背景,让生命的真相残酷而赤裸地呈现在我的面前。文学作品里,那些所有的悲伤与苦痛,都跃出纸面成为了我的现实。 ⑤就在这大雪纷飞的清展,我重读了迟子建的《我的世界下雪了》。地与爱人一起携手在雪中散步时,曾感动于无与伦比的幸福而落下眼泪。她的爱人离开后,每当下雪,她就在想象中重温那些美妙的时光。此时,当雪花轻轻拍击着窗户,我抬头向外张望,仿佛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穿着单薄的西装,大步地向我走来,伴随着“咯吱咯吱”踩雪的声音。这次,我一定不会像少年时代那样羞怯,我一定会紧紧地紧紧地拥抱他。 最后的牵手 雷抒雁 ⑴这一次,是他的手握在她的手里。 ⑵这是一双被岁月的牙齿啃得干瘦的手:灰黄的皮肤,像是陈年的黄纸,上边满是渍一般的斑点;不安分的筋,暴露着,略略使皮与指骨间,有了一点点空隙。那些曾经使这手显得健壮和有力的肌肉消失了。这是长年疾病的折磨所雕凿出来的作品。 ⑶可是,母亲仍然紧紧地握着这手。很久都是相对无言。突然,她感到那手在自己手心动了一下,便放松了它。那手立即像渴望自由的鸟,轻轻地转动一下,反握住她的手。 ⑷“要喝水吗?”她贴近他的脸低声地问。 ⑸父亲不回答,只是无力地拉着母亲的手。母亲知道,他实在是没有力量了,从那手上她已感到,生命准备从这个肉体上撤离。不过依着对五十多年来共同生活的理解,她随着那手的意愿,追寻着那手细微的指向,轻轻地向他身边移动着。到了胸前,她感觉到父亲的手指还在动。又移到颈边,那手指似乎还在命令:前进!不要停下来。 ⑹母亲明白了,全力握紧那干枯的手,连同自己的手,一齐放在他的唇上。那干枯的手指不动了,只有嘴唇在轻轻嚅动。有一滴浑浊的泪从他灰黄多皱的脸颊上滚落下来。 ⑺许多记忆一下子涌上她的心头。从这两双手第一次牵在一起的时候,父亲就这样把母亲纤细的手握在自己手里。那时,父亲的手健壮、红润而有力量。母亲想挣脱他的手,但像关在笼子里的鸟,冲不破那手指的门,直到她心甘情愿地让自己的手停留在他的手里。 ⑻这两双手相牵着,走过一年又一年,直到他们的子女一个个长大,飞离他们身边。贫困的时候,他们坐在床边,父亲拉过母亲的手放在自己的手里;苦难的时候,他拉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里。手指好像是一些有灵性、会说话在的独立生命,只要握在一起,就如同魔术师神奇的吹了一口气,什么就都有了。信心、勇气、财富,一切都有了。 ⑼难道就是这两双手一相牵,就能相守一生?或许这只是他们自己独特的方式。 ⑽可是,他们彼此听得懂这手的语言:关切、思念、幽怨、歉意、鼓励、安慰……现在,生命就要首先从他的一双手中滑落。曾经有过的共同的幸福记忆,都将从这一双手首先远去了。母亲的手在父亲的唇上只停留了短暂一瞬,便感到那只干枯的手不再动了,失去了温度。屋子里突然一片静寂,原来那咕咕作响的氧气过滤瓶不再作声了。时间到了! ⑾母亲没有落泪,站起身来。望着那一张曾经无比熟悉、突然变得陌生的脸,她慢慢抓起父亲的手,轻轻地贴在自己唇边。她觉得沿着手臂的桥,那个人的生命跑了过来,融汇在自己身上。 ⑿她相信自己不会孤单,明天,依然会是两个生命、两个灵魂面对这同一世界。 百合花开 宓月 ①小时候,跟父亲去山谷,一朵白色的花吸引了我。 ②在草丛里,它独自开着。它几乎和我一样高,花朵像喇叭一样大,却一点也不张扬,白色的花瓣微卷着,露出嫩黄的蕊。擎起它的根茎好像不胜重力地自然弯曲,让它看上去那么高贵,却又那么地孤寂。 ③我被这朵花迷住了,久久不肯挪步。 ④父亲说,这是野百合。因为我喜欢,父亲决定把它带回家。我本以为,他只是掐了花就走。没想到,父亲小心翼翼地拨开草丛,先清除了周围的一大片杂草,很快,一株亭亭玉立的野百合出现在我面前。它像童话中迷路的小仙子,突兀地出现在这片山谷里。它纯洁的白,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了。可它又是那么无助而脆弱。我担心它那瘦长的根茎,风一吹就会被折断。父亲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小锄头从四周开始挖土,他掏得很深。我全神贯注地守在一旁,扶着花朵。很快,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球茎,完整地悬空出来。 ⑤父亲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托着球茎,把花朵搁在肩膀上。我欢天喜地地跟在父亲身后。那朵百合花在父亲的肩头一颤一颤的,正冲我笑嘞。 ⑥父亲把它种在屋旁的菜地里,用一根小木棒将它固定好。经过一番腾挪,野百合似乎也累了,有些萎靡不振。我疑惑地问父亲,它还能活么?父亲笑笑,说你明早来看它。第二天一起床,我就跑到菜地里。只过了一夜,野百合似乎适应了新环境,精神抖擞地立 起来。硕大的花瓣上,还有几颗露珠在晨光中闪烁。我的整个暑假,因为它,多了许多憧憬和幻想。每天,我像探望老朋友,看它在风中摇曳,看蜜蜂在它的花蕊里沾满嫩黄嫩黄的花粉…… ⑦九月天气逐渐转凉,野百合也在一阵阵的凉风中逐渐枯萎、凋零。看着凋落的花瓣,生命的短暂、美的易逝,让我第一次感到了忧伤。父亲说,我们可以把球茎分瓣,来年会变成几棵,父亲将百合花的球茎挖出来,分成七八瓣,在菜地的一角重新栽下去。 ⑧八岁那个冬天,我每天都要去看看,但是,野百合的嫩芽迟迟没有冒出来,我便等得失去了耐心。美丽的雪花,春节的喜庆,使我几乎忘了野百合的事。春天来了。太阳的温暖改变了这个世界。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屋旁的菜地里齐刷刷地站着一溜茁壮的青苗,七八棵的样子,像一支小队伍。我即刻兴奋地跑去告诉父亲,我的百合花长出来了! ⑨父亲让我知道了一朵花是怎么长成的,也教会了我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是他给予我的欢乐太多,让我二十年都不愿走出他给我的幸福时光。可他又是多么的残酷,二十年前就丢下我独自远去。让我经常在这一刻谈笑风生,下一刻便愁云密布。 ⑩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太过匆促、短暂。仿佛流星在心中留下的刹那光芒,要我们用尽一生去寻找、捡拾。我常常会突然忘却自己身在何处,满心满眼都是父亲的影子,伸出手却总也触摸不到他。那倏然间的惊悚,似一个无底的深渊,无论我怎么努力,世界的一角已无可挽回地沦陷……直到今天,每当看到百合花,我都会伤感和怅惘,我知道它们中永远不可能有陪伴我成长的那朵野百合。就像我把爱无限地放大,最爱我的父亲也不会再回来。可我仍固执地相信,还有许多野百合在某个荒野一年年寂寞地盛开。它是我 孤寂中的念想,迷茫时的希望,是当我的人生沉入谷底时,亮着的最后一束光芒…… 碗公花 是谁家晒了地毯忘记收,搁在篱笆上,又是开花,又是牵扯?春风如笛响,春雨如长鞭,于是,东家后院、西家门前,那万万千千的活结一奔跑,就把田野踏成大荒漠。春雨一落鞭,它们就愈跑愈远,笛声吹几响,它们就开几朵花儿。我们叫它“碗公花”。 童年时,我不是用竹心穿成圆圈挂在脖子上,就是拔地瓜的茎叶,一搭一搭地折成项链、手镯,挂得满身都是,俨然一个公主。我自认是天下最漂亮的女孩子,成天锁在房里,看镜中戴了牵牛花的自己。但是,阿婆告诉我,摘一朵牵牛花就会打破一个“碗公”。我不晓得最初是因为牵牛花长得像“碗公”,所以就叫它“碗公花”,还是因为摘过花的人曾砸了碗公,所以才叫它“碗公花”。不过,有一点我确定的是,从那以后,我很少去摘它了,因为我时常弄破碗,心里就愈加迷信牵牛花是会发脾气的花了。 在我的记忆里,牵牛花一年四季都开,仿佛从未见它歇过。念初中时,我每天要骑半个多钟头的脚踏车上学。路的旁边是河,河岸上种了一大排竹子。竹子太长了,自然地垂成弧形,像一道拱门,随着晨风轻摇,那拱竹上铺了一层牵牛花,花藤长长短短地垂下来,风一吹,藤条便一上一下地荡起来,把千朵万朵敛着养神的牵牛花一一拍醒。 每当骑到这一段路时,我总爱加快速度,“咻”地冲过这道竹之拱门、花之山洞,然后出其不意地伸手往上一打。有时候会打下一两朵仍在睡觉的牵牛花,那种舒畅快意的心情真不知如何形容。后来,那些垂竹被剪掉了,因为过路不方便的缘故。至今,我仍深深记得那处竹门花洞,每次想起,仿佛又见花洞鲜明在眼前。 牵牛花是最爱盖屋顶的花。人们在屋顶上铺了一层又一层的瓦片,千思万虑地想防雨。我在乡下见过一个很聪明的农夫,他的屋顶上全长满了牵牛花,铺得再周遍不过了。雨一来,牵牛花便打开大大小小的“碗公”,把雨水一点一点地盛起来,等太阳出来的时候,再把水进贡给天空。屋顶有破损落瓦的烦恼,牵牛花却愈长愈新,只要几只麻雀、几只小鸡偶尔上去施施肥,它就会安分地把屋顶守得紧紧的。 我曾问过自己,如果是花,愿意是哪一种花?刚开始,总希望是最美丽的。后来,我感动于牵牛花强韧的生命力,竟连被扯断在草堆里,还能从容地迎接阳光,把“碗公”一个接一个地打开。虽然它被拘在枯草堆中动弹不得,但拘得了一时,岂拘得了一世?那些生命的触须必定会再度伸出来,再抓住泥土,再呼吸空气。原来,这世界对于强韧的生命力是无可奈何的。一地的牵牛花,它哪里惧忧花朵被践踏,藤蔓被截掉?踩得碎花,可踩不碎潜藏于大地腹部那双蠕动的巨掌。只要巨掌动,自有花朵不停地进出来,只要有泥有土,便天地间自由来去。 礼物 手中雕刻生花,刀锋千转蜿蜒成画,素昧平生的木匠,用他的人生哲学,影响了年少轻狂的我,于是,这变成了他赠与我的最好的礼物。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午后,我在街头偶然踏入一个暗红的木门,像武林人偶入桃花源一般,我走进了一家木雕小店。 慢慢踱步,游历在这灯光交织的世界,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木雕,想象着它繁琐的制作过程,心中不免感慨万分。 转过一个弯,就到了老人的工作室。可这哪里是工作室,物品摆放得整整齐齐,地面无一丝木屑,干净得如同过水明月一般,无一丝瑕疵。只见老人俯首于灯下,正雕刻着一个在我看来近乎完美的木雕。他不时地用小刀刻一刻,刮一刮,木屑此时也乖巧极了,不恣意飞扬,只在灯光的照射下慢慢落下,静静地飘落在盒子里。如此几番,他终于像是满意了,小心地放下木雕,脱下手套,站起身来,伸了伸懒腰。我突然注意到桌旁的一碗鸡蛋面:他不会没吃早饭吧,现在可都快中午了呀! 他转过身,疲惫的目光对上了我惊诧的眼神,“老人家,你这么干不累吗?”我给他打了个招呼。他略有些惊讶,但是随即又回过神来,回答道:“小朋友,干自己喜欢的事,你会疲倦吗?只要静下心来,哪有什么累不累呢?”他微叹一口气,又继续对我说,“这世界呀,功利心太重了,我只想窝在这儿,哪怕一天两天甚至是一个月两个月。我不想强求别人来买我的产品,只想遇见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只要他们喜欢木雕,热爱艺术,与我有共同语言聊上几句,我就满足了。现在这种人越来越少了,大家都忙得很,没时间到我这来,看我做木雕了。”他嘿嘿一笑,笑意盈满眼眶,显示着满足与释怀。 我不由得吃惊了。在这个人人都往“钱”看的年代,在这个行色匆匆的年代,竟还有他这样的人,一心沉醉在自己喜欢的小事中,不图名,不图利,只求内心的喜悦与满足。 那天,我跟老人聊了很多。临走时,他把那件刚做好的木雕送给了我。 如今,在繁重的学业压力下,我再次想起了那位老人,那个木雕。我把小巧的木雕放在手中,慢慢端详,心中的烦闷竟然一下子就不见了,心儿变得越来越宁静。此时,我才明白了老人赠送这件礼物的苦心——他是在告诉我,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一颗安宁不浮躁的心,如此,才能以一颗平常心面对生活的起伏成败,才能在日复一日的坚持中获得最后的成功。 想到这,我的心更加沉静、安宁了,我第一次抓到了我扑腾乱飞的心,将它安放在我的胸膛,而不是放在天上。 谢谢您,老人,在我青春躁动的时期,赠予我一份最好的礼物,从此让我明白,只有安心静气,背负工匠精神,才能成就美好的自己。 读书使人优美 毕淑敏 优美在字典上的意思是:美好。 做一个美好的人,我相信是绝大多数人的心愿。谁不愿意美好啊?除了心灵的美好,外表也需美好。为了这份美好,人们使出了万千手段。比如刀兵相见的整容,比如涂脂抹粉的化妆。为了抚平脸上的皱纹,竟然发明了用肉毒杆菌的毒素在眉眼间注射,让面部微小神经麻痹,换来皮肤的暂时平滑……让我这个曾经当过医生的人,胆战心惊。 其实,有一个最简单的美容之法,却被人们忽视,那就是读书! 读书的时候,人是专注的。因为你在聆听一些高贵的灵魂自言自语,不由自主地谦逊和聚精会神。即使是读闲书,看到妙处,也会忍不住拍案叫绝……长久的读书可以使人养成恭敬的习惯,知道这个世界上可以为师的人太多了,在生活中也会沿袭洗耳倾听的姿态。而倾听,是让人神采倍添的绝好方式。所有的人都渴望被重视,而每一个生命也都不应被忽视。你重视了他人,魅力就降临在你双眸。 读书的时候,常常会会心一笑。那些智慧和精彩,那些英明与穿透,让我们在惊叹的同时拈页展颜。微笑是最好的敷粉和装点,微笑可以传达比所有语言更丰富的善意与温暖。有人觉得微笑很困难,以为是一个如何掌控面容的技术性问题,其实不然。不会笑的人,我总疑心是因为读书的不够广博和投入。书是一座快乐的富矿,储存了大量浓缩的欢愉因子,当你静夜抚卷的时候(当然也包括网上阅读),那些因子如同香氛蒸腾,迷住了你的双眼。你眉飞色舞,中了蛊似的笑起来,独享其乐。也许有人说,我读书的时候,时有哭泣呢!哭,其实也是一种广义的微笑,因为灵魂在这一个瞬间舒展,尽情宣泄。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大半生所有的快乐累加一处,都抵不过我在书中得到的欢愉多。而这种欣悦,是多么地简便和利于储存啊,物美价廉重复使用,且永不磨损。 读书让我们知道了天地间很多奥秘,而且知道还有更多的奥秘,不曾被人揭露,我们就不敢用目空一切的眼神睥睨天下。你在书籍里看到了无休无止的时间流淌,你就不敢奢侈,不敢口出狂言。自知是一切美好的基石。当你把他人的聪慧加上你自己的理解,恰如其分地轻轻说出的时候,你的红唇就比任何美丽色彩的涂抹,都更加光艳夺目。 你想美好吗?你就读书吧。不需要花费很多的金钱,但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坚持下去,持之以恒,优美就像五月的鲜花,某一天飘然而至,簇拥你胸前。 晨读如沐 李丹崖 ①看《世说新语》,发现古代名士有两大习惯,一为晨沐,二为晨读。 ②晨沐很好理解,就是早晨洗个热水澡,冲走梦魇和惊悸,洗去美梦里的虚幻和不切实际,精神抖擞地走向崭新而美妙的一天。 ③那么晨读呢,也很好理解。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其实,对于某些“精神上的垦荒者”来说,半日不读书就架不住心灵的虚空和焦灼了,因此,就需要展卷阅读,让浓浓的墨香熏陶自己混沌的灵魂,让书里的警句激活自己的慵懒和困倦,精神饱满地去耕耘奋斗和打拼的心路。 ④看过无数个“偎雪夜读”的典故,听过了太多“头悬梁、锥刺股”的传说,“凿壁偷光”也在我们耳边回响了不知多少遍,还有“红袖添香夜半读”,我总觉得这些人要么把“阅读”弄得太苦情,要么把“阅读”弄得太煽情,要么把“阅读”弄得太矫情。真正理想化的阅读都不是这个样子,他们生错了时代,这不怪他们,但他们也选错了阅读的最佳时机。 ⑤阅读的最佳时机应该是早晨:耳根清净,满目鲜活,书卷在握,清风徐来,舒适惬意。沉进书里,或作吮指状,或凝神屏息;看到妙处,或拍案叫绝,或手舞足蹈;读到悲情,双目红润,泪眼婆娑;读出谐处,仰天大笑,喜上眉梢。真正的阅读就应该是这种禅定的状态,任尔东西南北风,手握册页,我自岿然不动。文字在精神的外围蒙上了一层金刚罩,管他外面风雨琳琅,翻开书,满目都是晴天。 ⑥现代人的起床方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被嘹亮的鸡鸣叫起来;被闹钟叫起来;被书房叫起来。 ⑦被鸡鸣叫起来的人要么是辛苦的农人,要么是向往自然的隐士;被闹钟叫起来的人要么是重荷再肩的上班族,要么是累于生计的“穷忙族”;被书房叫起来的人就不同了,他们在心灵里无形中植入了一种习惯:每当太阳初升,大地复苏,他们不光知道喂饱自己的“肚子”,更懂得喂饱自己的“脑袋”。 ⑧我想,这也许就概括了当下人的三种生存状况吧:身生活,心生活,魂生活。这是生活在俗世里建造的金字塔,身生活在塔底,心生活在塔中,魂生活在塔尖。 ⑨站在塔尖的人最早感知生命里的第一缕曙光,最早接到宇宙里的灵光发给他们的信号,最早悟出生命的真正奥妙“不在透支,而在不断地储蓄”。 ⑩我向来喜欢“书”字,这个字单单从字形上看,就像是一架梯子,你看它右肩上的一“点”,多像是那最先登顶的勇士,总有太多的人羡慕他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却不去想想他从山脚出发的每一步。书海滔滔, 那些潜泳的人总能最先找到深处的暗礁,巧妙地避开绕道,而那些不习水性或者是从不“让目光下海”的人,总是刚刚出发不久就撞沉了自己的“泰坦尼克号”! 宣纸于心 ①宣纸的原产地是安徽省泾县。关于宣纸的起源,民间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东汉安帝建光元年(121年)发明造纸技术的蔡伦离世后,他的弟子孔丹在皖南以造纸为业,很想造出一种世上最好的纸,为师傅画像修谱,以表怀念之情,但年复一年难以如愿。一天,孔丹遇见一棵老的青檀树倒在溪边,由于终年日晒水洗,树皮已腐烂变白,露出一缕缕修长洁净的纤维,孔丹取之造纸,经过反复试验,终于造出一种质地绝妙的纸来,这便是后来有名的宣纸。宣纸中有一种名叫“四尺丹”的名贵品种,一直流传至今,就是为了纪念孔丹。 ②“轻似蝉翼白如雪,抖似细绸不闻声。”宣纸具有洁白稠密、韧而能润、搓折无损、润墨性强等特性,并有独特的渗透性能,利于笔挥墨运,一笔落成,深浅浓淡,墨韵清晰,正是宣纸的这些性质而使中国书画艺术具有了一种独特性。 ③宣纸具有很强的弹性和韧性。将生宣揉成一团之后还可以展平,经过熨烫,依旧可以恢复平展如初的原貌。所以即使是作品皱痕起伏,经过装裱之后,也会平展如新。如书法工艺中的拓片,当薄薄的宣纸贴在凸凹不平的碑文、器皿的表面时,任凭反复敲打,宣纸依然能够保持伸缩自如,裂而不断的完美状态。 ④到商店里购买宣纸时,当水滴在宣纸上,落在纸面上的水滴逐渐向四周扩散的就是生宣,而水滴落在纸面上没有立即扩散或不再扩散开的就是熟宣,这是检验生宣与熟宣的简单方法。我们把生宣显现的这种水滴逐渐向四周扩散开来的现象称做湿染性特性,生宣具有较强的湿染性,使得书写时困难加大。因此,书法实践作为一种提高人生修养的实践行为,需要漫长的修为才能达到期待的目标。这种湿染性现象,它可以锻炼书写者内在的涵养和自我内聚力,同时,也是检验书写者耐心和品格的途径所在。 ⑤生宣除具备湿染性之特性之外,还具备较强的吸墨性能。生宣具有的湿染性由水的特性引发,用淡墨书写产生的湿染性现象比较明显,用浓墨书写产生的湿染性程度相对减弱。宣纸的吸墨性与其内在的构造以及所用墨液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种极其细小的“墨颗粒”与宣纸内部纤维“管道结构”完美融合后留下了墨流走了水。 ⑥待墨迹晾干后,把晾干字迹后的生宣纸泡在清水里,即使泡上半天,着墨的生宣纸也不会发生跑墨现象,即墨汁不会因为水的浸泡而发生墨汁化开的问题,这种现象就是宣纸具有胶着性能的表现所在。生宣纸具有的胶着性与前面说到的吸墨性有内在关系,这种胶着性还是因为生宣纸具有较强的吸墨性,即使你用干燥的写过字的生宣纸擦湿手,手上通常也不会沾染墨迹。 ⑦宣纸在生产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剔除了性质不稳定的木质素、蛋白质等元素,保留下来的几乎全是相对稳定的纤维,这种持久性不招惹虫蛀,它是自古以来可以保存时间最长的纸质载体。 ⑧宣纸可谓“水走墨留”、“寿纸千年”,至今人们依旧用宣纸作为书写和书画创作的专用纸。 乌镇的黄昏 陈耀辉 乌镇,是我多年向往的地方。虽然一直未曾谋面,却像一个缘定前生的红颜知己,带着香软的笑容,在我的心头远远地、隐隐地招手。梦里梦外,不能释怀。 今年四月,我取道杭州,在友人的陪同下驱车前往乌镇。 到达乌镇的时候大约下午三四点钟。生长在北方平原上的人,倘若从未到过江南,就很难想象一个小镇,竟然有这样多的水,竟需要这样多的桥。到了江南,深入水乡,双足习惯了实地的我,于是就有了一种出尘脱俗凭虚蹈空的感觉。 清幽的水国,是上天的恩赐。当地的先民把全部的智慧,似乎都用在了土木建筑之中。只需看乌镇那鳞次栉比的民居,青瓦白墙,蓝天绿树,很有一种万象相生绵延不断的气息。黑与白不再是强烈的对立,而是共同调和着一份至美,损有余补不足,于是造就了乌镇上无数屋舍的端重与温柔。 乌镇是文坛巨匠茅盾先生的故乡,他在《大地山河》中这样描述故乡的水阁:“……人家的后门外就是河,站在后门口(那就是水阁的门),可以用吊桶打水,午夜梦回,可以听得橹声欸乃,飘然而过……” 夕阳没精打采地斜挂着,一寸一寸地向下沉落。天光一点点地暗下来。 乌镇的黄昏,很温暖。四月是一个暖中挟凉的季节,尤其在这波光幽幽的水国。而此时的乌镇,落日的余晖是暖色调的,透过婆娑的垂柳,在人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惬意又安详。 乌镇的黄昏,很安静。黄昏的乌镇,是一天的过渡阶段。喧嚣了一天的小镇有了几分倦意,而夜里热闹的场景尚未登场。黄昏,是乌镇的一个哈欠,慵懒而自足。那是对一天疲惫生活的整理,也是夜幕一切活动开始的前奏。船娘手中的木桨,也有一搭无一搭地,若有所思地缓缓地滑动。远方已开始有桔色的灯光亮起。 乌镇的黄昏,很浪漫。乌镇的黄昏让人不能不想起十年前那部轰动一时的电视剧《似水年华》,想起那个在乌镇情思迷离的女主角,想起水岸的黛瓦灰墙、桨声悠扬。女主角那淡淡的伤感和略显瘦弱的身影,永远定格在小镇寂静的黄昏。十几年来,不知有多少男女影迷循着女主角的足迹从四面八方而来,在黄昏的时刻体会乌镇的“晴耕雨读”“逢源双桥”,追忆电视剧中唯美的爱情和风景,也怀念当年似水的年华。 来到乌镇,清晨在石板小巷走一走,夜里在河边树下坐一坐,满目所见,小桥流水,街灯照影,好个水乡人家。然而,我更喜欢黄昏的乌镇。温情脉脉,静谧安详,浪漫可人。那一刻,甚至有一种错觉,仿佛乌镇苦守千年就是为了等待我们的出现。有的地方只看一眼,就在心里认它作故乡了。 乌镇,一个来过之后心就不曾离开的地方。乌镇的黄昏,总是留在记忆里,带着几分牵挂、几分期许。 部分资料来源: 文苑(经典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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